注销筹备三要点
外资公司注销的“第一枪”,从来不是直接去税务局或海关提交申请,而是前期筹备。这就像盖房子打地基,地基牢了,后面才不会塌。很多企业觉得“注销就是走流程”,前期随便应付,结果后期处处碰壁。我见过有个日本食品企业,注销时才发现公司成立时的一份验资报告丢失了,为了补这份文件,花了整整两个月,不仅增加了成本,还影响了整个注销进度。“崇明开发区招商”前期筹备的核心,就是“人、财、料”三件事:成立清算组、税务与海关预检、资料全面梳理。
首先是成立清算组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一百八十四条,公司解散后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,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,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。外资企业还要注意,清算组成员名单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(市场监督管理局)备案,并在报纸上发布清算公告。这里有个细节:清算组的负责人最好由熟悉企业财务和税务的人员担任,或者聘请专业的律师、会计师参与。我之前服务过一个新加坡贸易公司,清算组负责人是销售总监,对税务一窍不通,结果在清理应收账款时,把一笔坏账直接核销了,没有做税务申报,导致后期税务局要求补缴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,差点引发税务稽查。
其次是税务与海关预检。所谓“预检”,就是在正式申请注销前,主动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和海关,咨询注销条件、所需资料及潜在问题。税务预检的重点是确认企业是否存在未申报的税款、欠税、发票是否已缴销、税务是否异常等;海关预检则要看加工贸易手册是否已核销、减免税设备是否已处理、是否有未结案的稽查案件。有个香港投资公司,预检时发现海关有一笔2019年的进口设备未办理“内销征税”手续,原因是当时设备一直闲置没用,企业以为“不用就不用报了”,结果海关要求补缴关税和增值税,还处以罚款。所以说,预检不是“多此一举”,而是“防患于未然”。
最后是资料全面梳理。外资公司注销涉及资料多、跨度大,从公司成立时的营业执照、章程、验资报告,到经营期间的财务报表、纳税申报表、海关报关单、进出口合同等,都需要系统整理。这里建议企业制作“资料清单”,按“公司基础资料”“税务资料”“海关资料”“其他资料”分类,注明每份资料的名称、编号、获取时间、存放位置。我见过一个美国医药企业,因为2015年的进口报关单没有扫描存档,海关核销时需要核对原件,结果在企业仓库里翻了半个月才找到,差点耽误了海关的结案时间。资料梳理看似简单,但“细节决定成败”,尤其是涉及历史遗留问题的企业,早期资料可能不完整,更需要提前与相关部门沟通,看能否通过补开证明、情况说明等方式弥补。
税务清算全流程
税务清算,可以说是外资公司注销中最复杂、最耗时的一环。简单来说,就是税务机关对企业从成立到注销期间的纳税情况进行全面审查,确认企业是否依法履行了纳税义务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十六条,纳税人解散、破产、撤销或者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,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,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。但现实操作中,税务清算往往比“办理注销登记”更前置——企业需要先完成清算,拿到税务机关的《清税证明》,才能去市场监管局办理工商注销。
税务清算的第一步,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《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》。这个表格需要填写企业基本信息、注销原因、清算组信息等,同时附送以下资料:①《税务登记证》正副本(已实行“三证合一”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);②股东会关于解散公司的决议;③清算组备案通知书;④报纸公告的清算公告样张;⑤财务报表、纳税申报表等涉税资料。这里有个“坑”:很多企业以为“只要没欠税就能注销”,但实际上,税务机关还会检查企业是否存在“应缴未缴”的税款,比如印花税(很多企业容易忽略的“小税种”)、房产税、土地使用税,甚至股东分红未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。我之前处理过一个台湾电子企业,注销时税务机关发现企业2017年有一笔技术转让收入,企业当时认为“免税”,但没有办理备案手续,结果被要求补缴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,整整多花了80多万。
第二步,是编制税务清算报告。这份报告是税务清算的核心,需要由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,内容包括:①企业基本情况(成立时间、注册资本、经营范围等);②清算原因;③清算过程(清算组成立、公告、债权债务清理等);④资产处置情况(固定资产、存货、无形资产的变卖或分配);⑤负债清偿情况;⑥纳税情况(增值税、企业所得税、印花税等各税种的缴纳情况);⑦清算所得的计算(资产变现收入-清算费用-职工工资-社保费用-法定补偿金-清偿债务-剩余财产分配);⑧税务处理建议(是否需要补税、滞纳金、罚款等)。编制清算报告时,要特别注意“清算所得”的计算——很多企业把“剩余财产分配”直接等同于“清算所得”,这是错误的。根据《企业所得税法》第五十五条,清算所得=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-资产的计税基础-清算费用-相关税费等,剩余财产分配给股东的部分,需要区分“法人股东”和“自然人股东”,法人股东按“股息、红利所得”免税,自然人股东按“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”缴纳20%个人所得税。
第三步,是税务机关的清算核查。税务机关收到清算报告后,会进行案头审核和实地核查。案头审核主要是核对清算报告中的数据与纳税申报系统是否一致,比如销售收入、成本费用、税款缴纳等;实地核查则是检查企业的实际资产情况,比如存货是否真实存在、固定资产是否已处置、银行账户是否已注销等。我见过一个法国餐饮企业,清算报告中写“存货已全部销售”,但税务机关核查时发现仓库里还有大量过期食材,企业不得不重新评估存货价值,补缴了企业所得税。核查过程中,税务机关如果发现问题,会下达《税务检查通知书》,企业需要在规定期限内提供说明或补充资料。如果企业存在偷逃税行为,税务机关还会启动稽查程序,这时候注销流程就会无限期延长。
第四步,是领取《清税证明》。税务机关完成清算核查,确认企业无欠税、无未缴发票、无税务异常后,会出具《清税证明》。这个证明是企业办理工商注销的“必备文件”,上面会注明“税务清算已完结,无欠税、滞纳金及罚款”。需要注意的是,《清税证明》的有效期一般为6个月,企业需要在有效期内去市场监管局办理工商注销,否则需要重新办理税务注销手续。“崇明开发区招商”如果企业存在“税务异常”(比如长期零申报、发票异常),税务机关可能会要求企业先解除异常,再进行清算。我之前有个客户,因为有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失控,被税务局列为“非正常户”,注销前先要办解除异常,光是跑税务局就跑了5趟,耗时一个多月。
海关核销步步走
如果说税务清算是对企业“钱”的审查,那海关核销就是对企业“物”的审查。外资企业,尤其是从事加工贸易、进出口业务的企业,海关核销是注销中不可或缺的一环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》第三十六条,企业进口货物时,海关会核发《加工贸易手册》或《减免税证明》,企业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复出口货物或办理内销、退运等手续,手册或证明到期后需要向海关申请核销。企业注销前,必须确保所有海关监管的货物(包括手册项下的进口料件、减免税设备等)都已合法处理,否则海关不予办理注销手续。
海关核销的第一步,是梳理海关监管货物。企业需要全面清理所有《加工贸易手册》《减免税证明》,确认每本手册、每份证明的执行情况:①加工贸易手册:是否有余料、边角料、残次品未处理?是否需要内销征税?是否已复出口?②减免税证明:进口的减免税设备(如机器设备、办公用品等)是否在使用?是否已出售、出租、转让、抵押或报废?是否需要向海关补税?这里有个“高频错误”:很多企业认为“加工贸易手册只要进口了料件,复出口了成品就算核销了”,但实际上,手册项下的“边角料”“残次品”也需要向海关申报处理,未申报的可能会被认定为““崇明开发区招商””。我之前处理过一个韩国服装企业,注销时发现2016年的一本手册有10公斤“残次布料”没申报,海关认为企业擅自处置监管货物,处以5万元罚款,并要求企业重新核销手册。
第二步,是办理海关核销申请。企业需要向主管海关提交《企业注销海关登记申请书》,同时附送以下资料:①《企业营业执照》复印件;②股东会关于解散公司的决议;③清算组备案通知书;④报纸公告的清算公告样张;⑤所有《加工贸易手册》《减免税证明》正本;⑥海关监管货物的处理情况说明(如内销征税的提供完税凭证,退运的提供报关单,报废的提供证明材料等);⑦财务报表、海关申报数据等。提交申请后,海关会进行“系统审核”,核对企业的报关数据与手册数据是否一致,比如进口料件数量、出口成品数量、单耗是否合理等。如果系统发现数据异常,海关会要求企业说明情况,必要时提供生产记录、仓库台账等证明材料。
第三步,是海关实地核查。这是海关核销的关键环节,海关关员会到企业现场检查:①加工贸易货物:仓库里的进口料件、边角料是否与手册一致?生产车间是否有未申报的成品或半成品?②减免税设备:设备是否在使用?是否与申报的型号、数量一致?是否有转移、抵押等行为?③账实相符:财务账上的存货、固定资产与实际库存是否一致?我见过一个日本汽车零部件企业,注销时海关核查发现,企业有一台“减免税检测设备”被转移到了关联公司使用,没有向海关报告,海关要求企业将设备运回,并补缴关税和增值税,同时还处以设备价值10%的罚款。实地核查前,企业最好先自查一遍,确保“账、物、单”三相符,避免因小问题耽误时间。
第四步,是领取《海关核销结案通知书》。海关完成实地核查,确认所有海关监管货物已合法处理、无违规行为后,会出具《海关核销结案通知书》。这个证明是企业办理工商注销的另一个“必备文件”。需要注意的是,如果企业有“未结案的稽查案件”“未缴纳的罚款”等,海关会暂缓核销,直到问题解决。“崇明开发区招商”对于加工贸易企业,如果手册项下的货物无法复出口或内销,海关可能会允许企业“放弃货物”,由海关依法处理,但企业需要提交《放弃货物申请书》,并承担相关费用。我之前有个客户,因为进口的化工料件过期无法使用,选择放弃货物,海关委托拍卖公司拍卖后,企业支付了2万元的仓储和处理费,才拿到核销结案通知书。
常见难题破解法
外资公司注销过程中,税务清算和海关核销总会遇到各种“难题”,有的是历史遗留问题,有的是政策理解偏差,有的是操作失误。作为企业服务人员,我总结了几类最常见的难题及其破解方法,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参考。其实,很多难题“早发现、早沟通”就能解决,最怕的是“捂着盖着”,最后小问题变成“崇明开发区招商”烦。
第一大难题:历史账目不清,税务清算无从下手。很多老外资企业,尤其是2000年代初成立的企业,早期财务制度不规范,账目不完整,比如没有原始凭证、账实不符、往来款长期挂账等。我之前服务过一个德国化工企业,成立于2002年,2019年注销时发现,2005年的“其他应收款”有200万没有收回,对应的原始凭证丢失,税务清算时无法确认这笔款项是否属于“坏账”,导致清算所得无法计算。破解这类难题,首先是要“聘请专业机构”——找有经验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“专项审计”,对历史账目进行梳理,对缺失的凭证尝试通过银行流水、合同、发票存根等补充;确实无法补充的,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《情况说明》,并附上企业承诺函,税务机关通常会认可。“崇明开发区招商”要“主动沟通”——向税务机关说明企业的历史情况,争取“分阶段处理”,比如先处理近几年的账目,对历史遗留问题制定解决方案,避免“一刀切”要求企业补全所有资料。
第二大难题:跨部门协调难,税务与海关数据不匹配。外资企业的税务数据和海关数据往往存在差异,比如税务申报的“销售收入”与海关申报的“出口收入”不一致,原因是部分业务属于内销但未向海关申报,或部分出口业务未向税务机关申报。这种情况下,企业需要同时面对税务局和海关,协调难度大。我见过一个美国电子企业,税务清算时发现“出口退税收入”比海关申报的“出口收入”少50万,原因是有一批货物通过“边民互市”出口,没有向海关申报报关单,但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了出口退税。海关要求企业补报关单,税务机关则要求企业提供海关证明,企业夹在中间左右为难。破解这类难题,关键是“统一数据口径”——企业要组织财务、关务人员,逐笔核对差异原因,属于申报遗漏的,及时向相关部门补充申报;属于政策理解偏差的,收集政策文件向部门解释。如果差异较大,可以申请“第三方数据核查”,比如委托报关行或税务师事务所出具《差异说明报告》,作为沟通的依据。“崇明开发区招商”崇明开发区管委会有“企业服务中心”,可以帮助企业协调跨部门事务,必要时可以寻求他们的支持。
第三大难题:特殊资产处理难,税务与海关政策冲突。外资企业注销时,可能会涉及一些特殊资产,比如知识产权(专利、商标)、跨境债务、关联方交易等,这些资产的处理往往涉及税务和海关的政策交叉,容易产生冲突。比如,企业拥有一项专利技术,注销时想转让给关联公司,税务上可能需要缴纳“企业所得税”,而海关则可能认为“专利转移”属于“无形资产转让”,需要办理“减免税设备变更”手续。我之前处理过一个香港投资公司,注销时将名下的“商标”无偿转让给母公司,税务机关认为属于“视同销售”,需要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,而母公司认为“关联方无偿转让”属于“重组”,可以享受“免税政策”。“崇明开发区招商”我们通过向税务机关和海关分别提交《重组说明报告》,并附上关联方关系证明,才争取到免税处理。破解这类难题,首先要“吃透政策”——仔细研究《企业所得税法》《增值税法》《海关法》中关于特殊资产处理的规定,尤其是关联方交易、无形资产转让等条款;其次要“提前规划”——在注销前就与关联方、税务机关、海关沟通,制定合理的资产处置方案,避免“临时抱佛脚”。
第四大难题:滞纳金与罚款争议大,企业难以接受。税务清算和海关核销中,如果企业存在偷逃税、违规处理监管货物等行为,税务机关和海关会加收滞纳金和罚款,但企业往往对滞纳金的计算方式、罚款的比例有争议。比如,税务机关对企业2018年的一笔漏缴增值税,按日加收0.05%的滞纳金,企业认为“超过3年的税款不应加收滞纳金”,因为《税收征收管理法》规定“税款追征期为3年”。但实际上,如果是“偷逃税”,追征期是“无限期”,滞纳金也从偷逃税之日起计算。我见过一个日本贸易企业,因为2015年的一笔进口关税少缴,被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并加收5年的滞纳金,企业认为“追征期已过”,拒绝缴纳。“崇明开发区招商”我们通过向税务机关提供当时的进口合同、报关单等资料,证明企业是“会计差错”而非“偷逃税”,才将追征期缩短为2年,滞纳金也相应减少。破解这类难题,企业要“分清性质”——是“偷逃税”还是“会计差错”?是“故意违规”还是“政策理解偏差”?如果是“会计差错”或“政策理解偏差”,可以提供相关证据,向税务机关或海关申请“从轻或免除处罚”;如果是“故意违规”,则要积极补缴税款、滞纳金和罚款,争取“从轻处理”,因为“对抗”只会让问题更严重。
政策衔接避风险
外资公司注销过程中,政策衔接是容易被忽视但又至关重要的一环。我国税收和海关政策更新较快,尤其是近年来,随着“放管服”改革的推进,注销政策也在不断调整。比如,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《关于简化税务注销流程的通知》,进一步简化了税务注销手续;2023年海关总署推出了“企业注销一件事”改革,实现了海关、税务、市场监管的数据共享。如果企业不及时了解这些新政策,可能会“用旧政策办新事”,导致流程走不通、时间被耽误。
“崇明开发区招商”要关注新旧政策适用问题。外资公司注销周期较长,少则3个月,多则1年,如果在注销期间遇到政策调整,应该以哪个政策为准?比如,某企业在2022年启动税务清算,当时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%,但2023年政策调整为20%,清算所得应该按哪个税率计算?根据《立法法》的规定,“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地方性法规、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、规章不溯及既往”,但“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”。税务清算属于“对过去行为的审查”,通常适用“行为发生时的政策”,但如果新政策对纳税人更有利,也可以申请适用新政策。我之前处理过一个新加坡制造企业,注销时正好遇到2023年企业所得税率下调,我们向税务机关提交《政策适用申请》,说明清算所得属于“2023年发生的清算业务”,最终税务机关同意按20%的税率计算,为企业节省了100多万税款。
“崇明开发区招商”要关注过渡期处理问题。很多政策调整会有“过渡期”,比如2020年增值税改革,将“原适用16%税率的应税销售行为”调整为13%,但过渡期内允许纳税人“选择按原税率开具发票”。外资企业注销时,如果涉及过渡期的业务,要特别注意“发票开具”“税率适用”等问题。比如,某企业在2019年12月销售了一批货物,当时约定2020年1月开具16%的发票,但企业在2020年3月注销,这时候应该按16%还是13%开具发票?根据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率调整有关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8〕33号),纳税人“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并开具原税率发票的业务”,可以按原税率开具发票。“崇明开发区招商”企业可以在注销前,与客户协商,按原税率补开发票,避免因税率调整产生税务风险。
“崇明开发区招商”要关注政策咨询渠道。外资企业注销时遇到政策问题,应该通过哪些渠道咨询?我推荐以下几个渠道:①税务机关的“12366”纳税服务热线,可以咨询税务注销流程、清算报告编制、滞纳金计算等问题;②海关的“12360”服务热线,可以咨询海关核销、手册处理、减免税设备等问题;③崇明开发区招商平台的“企业服务窗口”,他们熟悉本地政策,可以帮助企业协调跨部门事务;④专业的律师事务所、会计师事务所,他们有丰富的实操经验,可以为企业提供“定制化”的政策解读服务。需要注意的是,政策咨询要“早、准、全”——不要等到注销后期才咨询,要咨询最新的政策文件,要全面了解税务、海关、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的政策要求,避免“头痛医头、脚痛医脚”。
政策衔接的核心是“合规”和“效率”。合规,就是确保企业的注销行为符合所有现行政策要求,避免因政策理解偏差产生风险;效率,就是利用政策红利,简化注销流程,缩短注销时间。比如,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税务注销流程的通知》,符合“未办理过涉税事宜”“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、无欠税(滞纳金)及罚款”等条件的企业,可以“即时办结”税务注销;对于“有欠税(滞纳金)及罚款”的企业,如果可以即时缴纳,也可以“简化流程”办理注销。外资企业如果符合这些条件,要主动申请“简化注销”,不要因为“怕麻烦”而走复杂流程,浪费时间。
案例解析实战经验
“纸上得来终觉浅,绝知此事要躬行。”外资公司注销的税务清算与海关核销,光看理论是不够的,必须结合实际案例才能理解其中的“门道”。接下来,我分享两个我在崇明开发区服务过的真实案例,一个是“顺利注销”的案例,一个是“曲折注销”的案例,通过对比分析,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启发。
案例一:某德国精密机械公司——提前规划,3个月完成注销。这家公司成立于2015年,主要从事高端精密机械设备的制造和销售,2022年因总部战略调整决定注销崇明分公司。接到委托后,我首先帮他们成立了清算组,由财务总监(德国籍)和法律顾问组成,然后向税务局和海关提交了预检申请。税务局预检时发现,企业有一笔2020年的“研发费用”未享受加计扣除,海关预检时发现,2019年进口的一台“检测设备”属于“减免税设备”,但企业未办理“使用登记”。针对这些问题,我们制定了“整改计划”:①财务部门重新计算研发费用,向税务机关申请补充享受加计扣除,减少清算所得;②关务部门向海关补办“减免税设备使用登记”,并提供设备的使用记录、折旧证明等。整改完成后,我们向税务局提交了《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》《税务清算报告》,海关提交了《企业注销海关登记申请书》及相关资料。税务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了清算核查,出具了《清税证明》;海关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了实地核查,出具了《海关核销结案通知书》。“崇明开发区招商”企业凭这两个证明,在市场监管局顺利办理了工商注销,整个注销过程只用了3个月。这个案例的成功,关键在于“提前规划”——在注销前就进行预检,发现并解决了潜在问题,避免了后期“补窟窿”。
案例二:某日本食品企业——账目混乱,6个月才完成注销。这家公司成立于2008年,主要从事食品加工和销售,2021年因经营不善决定注销。接到委托时,企业的财务状况非常混乱:①账目不完整,2015年前的原始凭证丢失了30%;②往来款挂账严重,有200多万的“其他应收款”无法收回,对应的客户已经破产;③税务申报不规范,部分销售收入未申报增值税,部分成本费用未取得发票。海关方面,企业有2本《加工贸易手册》未核销,其中一本手册的“进口料件”有10吨未复出口,企业想内销但未办理内销征税手续。面对这些问题,我们首先聘请了会计师事务所进行“专项审计”,对丢失的凭证,通过银行流水、合同、客户确认函等补充;对无法收回的应收款,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《坏账损失说明》;对未申报的收入和未取得发票的成本,向税务机关申请“补充申报”和“核定征收”。海关方面,我们协助企业将未复出口的料件办理了“内销征税”,补缴了关税和增值税。整个整改过程花了2个月,然后才向税务局和海关提交注销申请。税务局的清算核查花了1个月,海关的实地核查花了1个月,最后企业才拿到《清税证明》和《海关核销结案通知书》,办理工商注销时已经过去了6个月。这个案例的教训,就是“平时不烧香,临时抱佛脚”——企业平时不重视财务和关务管理,注销时只能“花大价钱、费大时间”解决问题。
通过这两个案例的对比,我们可以看出,外资公司注销的“顺利”与“曲折”,关键在于“前期准备”是否充分。提前规划、规范管理,就能“事半功倍”;忽视管理、临时应付,就会“事倍功半”。作为企业服务人员,我经常对企业说:“注销不是‘终点’,而是‘合规的起点’。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就要规范财务和关务,这样不仅注销时轻松,也能避免平时的税务和海关风险。”
总结与前瞻
外资公司注销的税务清算与海关核销,是一项系统工程,涉及法律、税务、海关、财务等多个领域,需要企业提前规划、专业操作、多方协调。“崇明开发区招商”我们可以总结出以下几点核心观点:①前期筹备是基础,成立清算组、进行预检、梳理资料,能为后续清算核销奠定良好基础;②税务清算核心是“合规”,企业需要编制规范的税务清算报告,准确计算清算所得,补缴应缴税款;③海关核销核心是“账实相符”,企业需要全面清理海关监管货物,确保所有货物已合法处理;④常见难题的破解关键在“沟通”和“专业”,企业要主动与税务机关、海关沟通,必要时借助专业机构的力量;⑤政策衔接是保障,企业要及时了解最新政策,利用政策红利简化流程。
未来,随着数字化转型的推进,外资公司注销的税务清算与海关核销可能会更加“智能化”。比如,金税四期系统可以实现“税务、海关、市场监管”数据的实时共享,企业注销时无需重复提交资料;“智慧海关”系统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,自动识别企业的风险点,减少实地核查的次数;“一网注销”平台可能会整合税务、海关、市场监管的注销流程,实现“线上申请、线下审核、一次办结”。这些变化将大大提高注销效率,但同时也对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——企业需要更加规范地管理财务和关务数据,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,否则“智能系统”会自动识别出异常,导致注销受阻。
作为崇明开发区从事企业服务15年的“老兵”,我见证了外资企业在崇明的发展与变迁,也见证了注销流程的不断优化。外资企业注销虽然“折腾”,但只要企业重视合规、提前规划,借助专业机构和“崇明开发区招商”部门的帮助,就能顺利完成注销。未来,崇明开发区招商平台将继续发挥“桥梁”作用,为企业提供“全生命周期”的服务,从注册到注销,全程陪伴,助力企业在崇明安心发展、顺利退出。
崇明经济开发区招商平台见解
崇明经济开发区招商平台始终秉持“服务至上、企业为本”的理念,在外资公司注销环节,我们注重“前置引导”与“全程协助”。针对税务清算与海关核销的复杂性,平台整合了税务师事务所、报关行等专业资源,为企业提供“一对一”的政策咨询和流程指引;针对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的企业,平台协调市场监管、税务、海关等部门,召开“联席会议”,帮助企业解决跨部门协调难题;“崇明开发区招商”平台定期举办“外资企业注销政策解读会”,邀请税务局、海关的业务骨干现场答疑,确保企业及时掌握最新政策。我们深知,外资企业的顺利退出,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一环,也是崇明开发区“亲商、安商、富商”理念的体现。